时间:2025-07-19
在新《安全生产法》修订中,安全生产的核心原则由“四不伤害”扩展进阶到“八不伤害”,这一转变深刻诠释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性、整体性与系统性,进一步强化了员工全面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四维体系。
安全生产必须从“人-机-环-管”四个维度全面管控。“四不伤害”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石理念,通过“不伤害自己、不被他人伤害、不伤害他人、保护他人不受伤害”的行为准则,显著降低了事故发生率,有效强化了个人与团队的安全责任意识。然而,随着安全生产实践的深化,其局限性也逐渐显现——传统“四不伤害”主要聚焦人身安全维度。“八不伤害”在原有基础上,新增“不伤害设施设备、不伤害工作环境、不伤害规章制度、不伤害安全标识”四大防护维度,将安全保护范围从单一的人身安全,延伸至设施完整性、环境稳定性、制度权威性与标识有效性,有利于推动员工安全意识从“被动防护”向“主动守护”,切实做到“先安全再生产,不安全不生产”。
安全管理必须从“人-机-环-管”四个维度整体推进。“四不伤害”到“八不伤害”,旨在建立多维度防护体系,降低事故风险。在安全管理实践中,必须以“人-机-环-管”四维协同为核心,推动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落地生根。通过构建全员安全责任体系,将个体防护理念融入群体协作,实现安全管理从“单兵作战”向“系统防御”的转变。具体而言,需秉持“先控能量、后管行为,先防风险、后除隐患”的管理逻辑,深度践行熠晖安全管理四大体系,强化设备全生命周期维护、环境动态监测治理、制度刚性执行及标识标准化管理,切实减少因设备故障、环境污染引发的经济损失,持续提升企业安全治理效能,塑造安全、规范的现代化企业形象。
安全事故必须从“人-机-环-管”四个维度系统分析。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非是完全没有规律的偶然事件,从事故发生机理来看,每起安全事故均遵循“风险-隐患-事件-未遂-事故”五个阶段的演变,依据海因里希法则,每1起重大事故背后往往隐藏着29次轻微事故与300起潜在隐患,这充分证明事故并非不可控,多数事故背后存在可识别的规律,安全事故总是系统性隐患积累的必然结果。正因如此,事故分析必须突破“唯人因论”的局限,既要关注“人的不安全行为”,更要深挖“物的不安全状态”、“环境的不安全影响”及“管理缺陷”,通过“四不放过”原则,构建闭环管理机制,通过系统化归责与整改,实现隐患的追根溯源与精准治理,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。
(总裁办 陈迎春)